西双版纳:全方位落实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

发布时间:2020-01-30 08:04:01   来源: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

根据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,结合当前全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,近日,西双版纳州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
该州强化思想认识,提高政治站位,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感、使命感,树立“宁可十防九空、不能失防万一”的强烈意识,以对党绝对忠诚、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,不折不扣落实中央、省部署要求,科学周密、精准规范、严谨细致、有力有序地抓好疫情防控,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西双版纳州的影响,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。

同时,加强组织领导,层层压实责任,着力构建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部门各负其责、齐抓共管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疫情防控格局,各级党委、政府和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、负总责,坚守岗位、靠前指挥,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,及时发声指导,及时掌握疫情,及时采取行动,用铁的纪律和铁的手腕落实责任,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,做到守土有责、守土尽责。由州委、州政府督查室牵头,加强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情况的督促检查,对发现问题的,及时通报,督促整改,确保政令畅通。

在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,成立州委、州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,设州疫情防控指挥部,下设若干工作组,细化职能职责,确保工作效能最大化。卫健部门牵头扎实抓好综合协调、督促检查、疫情研判、医疗救治等工作,及时提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。指挥部和州卫健委积极指导各县市做好防疫工作并及时向州委、州政府和省有关方面报告进展。各战线人员全部到位,综合协调组实现集中办公,细化职责任务,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。千方百计统筹协调好人员、场所、药品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需求和储备,重点做好一线窗口单位等重点部门和部位的物资保障工作,确保把有限物资用在刀刃上。同时加强向上对接沟通,积极争取防控政策、技术、手段、人力、物力等方面的支持。各级各部门按照州委、州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出台相关措施,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工作牌。

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上下联动、通力协作,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,切实做到“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”。对机场、车站、医院、市场、口岸等人员往来密集、流动频繁的重点区域,做好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风、消毒、监测工作。强化源头防控,坚持内防扩散、外防输出。全面取消大型活动,加强旅游管理、交通管理,关停旅游景区景点场馆,停退旅游团队及散客。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,减少污染源、降低污染风险。

调配精干力量和医疗资源,全力做好患者救治,做好重症抢救、病情会诊等工作。加强各类医院、卫生院和诊所等一线防控措施,抓好相关技能培训,强化医务人员防护,避免交叉感染,做好医务人员健康监测,落实加班津补贴等。科学组织合理调配医疗救治力量,做好长期作战准备,做到一线力量、二线力量和后备力量合理调控。各县市、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省里统一要求,取消休假,返回属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。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,统筹安排好春节假期值班值守工作,确保在岗人员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。

积极抓好重点区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工作,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疫病可防可控,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、防范能力和社会信心,引导群众理性应对疫情。充分利用各类媒体、电信、网络等,开展多渠道、多形式的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宣传普及,组织专家解读,加强正面发声,正确引导舆论,及时澄清辟谣,化解群众疑虑,回应群众关切,避免恶性炒作,消除恐慌情绪。建立健全疫情信息发布机制,努力营造“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”的良好舆论环境。

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执纪,把对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的监督检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,切实为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。(岩温扁  刘运军)